(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上述平均分计算时均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后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五)体能测评
1.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此次体能测评采用合格制,体测合格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考生及体测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体能测评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视为体能测评合格。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勤务辅警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奉新公安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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