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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11-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彭泽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的规定》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人大履职服务中心1名,县委合作交流中心1名,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名,社会工作事务中心3名,融媒体中心2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1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名,财政公共服务中心3名,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名,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中心1名,粮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1名,红光港管理服务中心1名,检验检测中心2名,民政服务中心1名,社会福利院4名,共计31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资格条件中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选调、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日。11月15日可改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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