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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八)

2024-11-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县直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县直、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医生、护士除外)。

二、选调岗位、人数

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3、在现工作单位工作已满两年;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参加本县选调考试入闱,尚在试用期内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9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792-7808691。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管理)职务(在报名表中承诺签名)。

3、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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