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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毕业生应聘非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
④准考证存根及准考证(见附件3)。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南康区教师缺额情况另行制定考试方案,考试方案将于8月24日左右在“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查阅。
3.体检
按岗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在教育系统担任了见习生者优先,如再相同,年龄长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定为我公司安排到南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非编教师,聘用期限为1年,即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八、岗位安排
已聘用非编教师由本公司根据南康区教育局提供的教学岗位,按岗位进行调配。因体检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从该岗位末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九、基本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学历确定,具体为:中师(中专)1450元/人·月、大专1500元/人·月、本科1550元/人·月、研究生1600元/人·月。
2.绩效考核奖:人均500元/月。
3.依据《社会保险法》,为非编教师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需单位负担的由本公司负责,需个人负担的由本公司在非编教师基本工资中统一扣除后,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十、违规处理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合同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咨询电话:0797-8119 569 13767783549(雷)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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