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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因政审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
(五)公示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和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递补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
(六)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根据《赣州市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及《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咨询电话:张老师 0797—8361936
附件: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表.docx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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