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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教育局:0795-3998126,颜 辉(13907958691)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中学:0795-3997199,罗金平(13807957985)
宜春一中:0795-3272416,王 峰(15179502817)
宜春三中:0795-3273407,周春锋(15727579257 )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王晓鹏(13870587255)
宜春八中:0795-7088328,颜安秋(15932801035)
宜春九中:0795-3558199,彭一雄(18307050863)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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