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西教师国编考试QQ群:675444822|微信公众号:江西教师考试资讯|
4、注意事项: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如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面试总成绩必须等于或高于60分,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为《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