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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按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进行一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中的部门、乡镇信息公开栏中的教育局、人社局链接)及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七、考核
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入闱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同时复审其资格条件。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以上处罚、不符合录取资格以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进行一次递补。
考核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中的部门、乡镇信息公开栏中的教育局、人社局链接)及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八、聘用
聘用教师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统招教师试用期一年(特岗教师试用期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予以定级。聘用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九、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0701—3325468,1571701498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3316613
市监察委:0701—3316397
十、本方案由贵溪市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溪市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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