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入下一环节,对考察合格拟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选调后待遇
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享受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选调纪律
考生要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中小学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或选调,属本市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诚信档案。
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0701—622912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2:
附件3: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鹰潭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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