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三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进入教师队伍的农村幼儿教师。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2.免试资格。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层层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的,由本人根据荣誉证书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科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学校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但不适用于第三、第四项选调计划。
三、选调名额
1.农村中学选调县城中学。县城中学共选调教师4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4名、化学2名、历史2名、物理2名、政治2名、生物2名、地理2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2.农村小学选调县城小学。县城小学共选调教师26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2名、体育2名、美术2名、音乐2名。
3.农村小学选调农村中学。农村中学共选调教师1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
4.县教体局选调中学语文教研员。从全县中学语文教师中选调1名教研员。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学科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
3.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转岗培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选调教研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2.笔试地点:县桔都小学。
3.考试内容及计分
(1)选调教师考试:选调人员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5%)、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5%)。考试总分为100分。
(2)选调教研员考试:笔试内容为材料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40%。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学试讲,由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加分
农村中小学选调县城中小学,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
(2)教龄每周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现在最边远学校任教1周年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现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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