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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根据面试情况,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合同由学校与被聘用人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教体局分配到学校任教。
七、聘用人员待遇
1、由县财政按县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教师缴纳保险。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1年,1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辞职手续(除考取公务员和本县教师招聘考试外),解聘后将不能享受任何待遇。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期内学校将对其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对教师解聘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聘用等其它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将在江西省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23196
②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0303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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