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对报考湖口县岗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入闱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报考湖口县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4月1日(周一)8:30,8:4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在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中,统一出发。
四、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五、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费用自理)。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咨询电话
湖口县人社局人事股:0792-3660965 13807926238
湖口县卫健委人事股:0792-6380362
附件:1.报考湖口县岗位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此公告由湖口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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