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审: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三)递补: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市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5889205;
监督、举报电话:0797-5889362。
附件:
1.赣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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