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芦溪县委组织部、芦溪县纪委县监委、芦溪县人社局负
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1.考核形式。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教育系统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卫健系统及其他县直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引进 (教育系统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时,师范类专业优先 )。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芦溪县委组织部、芦溪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引进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考察组主要对入闱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考察阶段,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考察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讨论研究后,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二)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萍乡市防疫规定和要求,疫情防控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芦溪县委组织部、芦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9-7560700(芦溪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监督举报电话:0799-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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