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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23-04-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笔试主要包含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单位网站“www.cdr-adr.org.cn”-“通知通告”专栏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我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若聘用后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10-85243779(工作日8:30-16:30)

2.监督电话:010-85243591(工作日8:30-16: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评价中心应聘报名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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