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原则上分配至居住地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月2400元。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报县政法委备案,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纳入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管理。
2.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离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3.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800608、0797-6926308
宁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