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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笔试内容:基础法律知识;
2.实操内容:进行听打和看打速录技能测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4.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30%、实操30%、面试40%比例折算后,三项相加即为个人总成绩;
5.考试时间: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任合同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执行(基本工资2300元+绩效奖+午餐补贴+出差补助,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同时本院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并发放工作制服)。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入职后,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按照《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和《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本公告由青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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