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的,经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免予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
笔试:2023年7月18日;面试:2023年7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2023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聘用
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因所工作的省(市、县、区)有关部门不批准其调动,致使其辞职回龙南任教的,同意按程序接收聘用,其辞职前教龄与回龙南聘用后的教龄合并计算为连续教龄。聘用人员统一由市教科体局进行统筹分配。
(五)分配原则
按照原任教学校地域对等和各学校学科需求等情况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工作单位。如:(1)申请调入时属于高中编制教师的,按照同层次学校进行分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各层次教师,可直接分配到高中任教。(2)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初中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属于城区初中编制教师,或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的各层次教师,直接分配到城区学校任教。(3)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小学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属于城区小学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学校任教。(4)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农村幼儿园任教;属于城区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幼儿园任教。选调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学校(幼儿园)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其他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报名人员若提供材料失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2.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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