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交工作期间社保缴纳证明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应说明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6)其它相关证书、证件。
(六)考察
按照笔试占比40%+面试30%+实操30%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工作经历真实性、道德品质、思想政治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替补。
(七)体检
根据实操成绩、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体检人员,由本单位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其他人员不再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总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替补。
(八)公示
经实操、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工资待遇
1.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
2.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享受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工资调整参照在编事业人员,(以人社局提供标准为参考)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好手机等通讯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本单位将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类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采取1个岗位至少3个人员报名的比例,岗位报名人员比例不符要求的则取消此次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5.本方案由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负责解释。
附: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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