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9: 00;
(请考生于8月29日8: 30前有序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抽签,9: 00后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2.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3.面试地点: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共青城市红林青春谷人才服务综合体二楼路演厅二)。
截止至2023年7月,参加2022年“百名大学生进机关实习”项目人员,实习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
(四)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参加2022年“百名大学生进机关实习”项目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共青团共青城市委员会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
1.2023年共青团共青城市委员会基层志愿者(第二批)招考职位表
2.2023年共青团共青城市委员会招聘基层志愿者(第二批)报名表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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