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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8人】

2023-11-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法院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实行AB分卷测试。法官助理岗使用A卷,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公文写作能力等。司法行政岗使用B卷,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等。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2月13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省法院组织实施。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司法行政岗面试比例为1:5;法官助理岗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4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或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省法院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含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综合文稿撰写岗位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主笔撰写的3篇综合性文稿佐证;中共党员身份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佐证。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省法院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省法院在本单位官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和形式。面试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官助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司法行政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加试方式,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70%,加试占面试成绩30%。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省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省法院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法院。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将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省法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省法院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省法院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省法院在单位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省法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由省法院决定是否递补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省法院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省法院将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等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职位及政策咨询电话:0791-86366876

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附件:

1.202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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