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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金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协警4名(限男性),由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管理。合同制协警不具有司法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司法警察职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m以上;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学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驾驶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曾报名参加金溪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录,进入面试环节后自动放弃的;从金溪县人民法院辞职的。
1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金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金溪法院办公楼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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