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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引才聚赣州 携手创未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成都站)

2024-03-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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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⑥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岗位要求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有关事项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三)签约

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签约,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订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未按要求签订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签约人员即为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签约人员。

2.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须提交书面申请。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单位可引导考生前往单位进行实习并在考生毕业前完成考察,待正常毕业后及时进行体检。

4.递补。因本人放弃现场签约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签约,递补人员未签约造成的缺额取消本站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签订聘用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不参加、不配合单位组织的体检、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18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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