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聘用人员到青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则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即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796-8208615。
本公告由青原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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