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情况,由铅山县城市管理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铅山人社和铅山县人社区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没有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举报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建立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1800元;正式录用后基础工资为3000元/月(含三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绩效工资人均为600元/月,但需经中队队员互评、中队长考评、大队长及副大队长考评三个环节综合测算后确定每个队员每月的绩效工资(详情按县城管局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享受降温费、烤火费及工会福利;对工作积极,年终考核优秀的人员,次年递增100元/月。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及邮箱正常使用,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考人员最终如未被聘用,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如与实际操作有误以实际操作情况为准,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铅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铅山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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