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幼儿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面试成绩=笔试科目一简笔画成绩×20%+才艺展示和回答问题总成绩。
(二)保育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择岗,并列名次者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择岗先后顺序,择岗后立即领取派遣介绍信。不遵守从高分到低分择岗规则的考生,取消择岗和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发出后15天内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本次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本人放弃选岗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发布拟聘用公示后20日内统一进行递补一次。
本次招聘拟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人才储备库。入闱本次编外招聘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如本次招聘未被录用则列入该人才储备库。在本学年度内如已聘用人员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离职、辞职情况的,经过教师资源整合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人才储备库中按照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递补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内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递补结果须报到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区委编办备案。
九、薪酬待遇
编制外聘用幼儿教师待遇按每人51000元/年包干(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服务费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等组成,基本工资为1796元/月,绩效工资人均1000元/月。
编制外聘用保育员待遇按每人40000元/年包干(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服务费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等组成,基本工资人均为1500元/月。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起算。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每学年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求和考核结果情况,再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0793-2623616(区教体局)
0793-2658008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3-2652687(驻教体局纪检组)
0793-2650178(驻人社局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
2.《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附件1: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广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
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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