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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2024-09-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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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30%、3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即总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速录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速录技能测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的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比例削减、取消相应岗位。

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并注意查收手机短信。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1:3的,按比例削减、取消相应岗位,并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原则上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如因考生放弃面试,从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分数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因考生放弃聘用或公示、试用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则从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成果再利用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在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成绩保留不超过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同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

本院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未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和出版考试教材,请考生注意甄别;

(三)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97-8178309;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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