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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辅警和看护人员公告

2024-09-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5.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体检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填写《修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一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因鉴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1.经济待遇:特巡警队员平均月总收入4000余元(包含基本工资、类别工资、级别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所队辅警工资参照《修水县公安局辅警日常管理暂行规定》,由县局统一发放。

2.其他待遇:为辅警和看护队员购买五险一金。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发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黄警官15979977767,刘警官13767240066


修水县公安局

招聘辅警和看护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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