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报名考生按如下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地点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九龙湖院区行政楼2楼学术报告厅
三、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本科到最高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8.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8月以后)等。
(二)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生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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