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00)。注:(2024年12月28、29日,2025年1月1日休息不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1656联系电话:0795-3588028
(二)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自行下载);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④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照3张;⑤《报名表》一份;⑥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笔试及面试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专业技术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每个岗位开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分别搭配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2,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背景调查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背景调查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进行公告。由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入闱人员进行综合背景调查,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入闱背景调查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背景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背景调查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秀江微语”微信公众号或“袁州发布”app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入职聘任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社保须转入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缴纳。
(八)待遇薪资按《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薪酬体系方案》执行。
三、监督与回避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外包给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用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三)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等费用。
(二)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若出现拟录用人员综合素质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情形,经研究,该岗位可取消录用。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2.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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