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及公众号等途径公示,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将在同批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参照军队录取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若无适合岗位条件的人选,则该岗位空缺或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江西新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江西新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到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兵役服务站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单方给予辞退处理。因试用期不合格导致的缺额将在同批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的,则该岗位空缺。
薪资待遇转正后5500元-5800元/月(含单位五险一金及餐补)。
1.招聘工作接受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属于回避范围,如遇其他需回避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由自身承担。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江西新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18579369696(李经理)、18579369494(周经理)。
(五)本公告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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