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 上、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各占20%)
2.资格复审: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吉州区行政中心410会议室。
(3)内容:按体能测试成绩1:2入围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2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吉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医院)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区应急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人,试用期为两个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确定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有关工资收入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日常在吉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承担执勤任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需要时由区应急管理局调度,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训练服装。
(三)工作成绩突出者,按照吉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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