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会昌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协理员(编外聘用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富城、站塘司法所协理员,详情见《会昌县司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在司法所专职协助司法行政干警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协助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治建设及司法所其他业务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5.会昌常住人口,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四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及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9.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或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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