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递补政审对象。
(五)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递补政审对象。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一年的劳动派遣合同(含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到期时,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续签或取消聘用合同。
四、用工待遇
1.试用期待遇:工资:2000元/月,不享受其他工作补贴等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人均月薪3000-3500元/月(含基本工资、社保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
五、咨询电话
赣州市劳动监察局,电话:0797-8196097(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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