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
2、刑法
(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
(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
(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
(5)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
(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五)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审判、执行以及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司法政策。
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
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
5、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
6、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
7、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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