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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师考试公告|江西教师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余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道德及良好的品行。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最新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执行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若招聘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课程对比佐证材料等,由学校对比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5.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慢性疾病。隐瞒重大病史的,此次应聘无效,立即清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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