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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有编!抚州公开选调41人!

2024-08-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经研究,市直属学校(临川一中、市实验学校)决定面向本市县(区)公开选调教师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教师41名,其中临川一中17名、抚州市实验学校24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临川一中岗位:全市各县(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2.市实验学校岗位:全市各县区非城区中小学校(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3.在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4.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涉及时间计算均指周年,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8月1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为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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