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
1.成绩公示
考生的总成绩在莲花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莲花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莲花人民政府信息网、莲花教育公众号查询相关成绩和入闱的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2.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另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体检
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前自动放弃以及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按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政审
将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莲花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政审。如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聘对象
将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聘对象。
六、工作要求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面试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工作场所,通讯工具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面试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走动、不得泄露试题和考生抽签顺序、不得会客、打接电话。
2.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律不得再离开候考室,不得与面试结束的考生、评委接触及会客。考生需要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3.考生面试结束,立即在室外联络员的陪同下离开面试考点,不准逗留、不准接触未面试的考生。
4.面试评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不得聘为评委或工作人员,也不得参加面试的其他工作。
5.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6.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的。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的。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试讲稿件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的。
7.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处理。
七、其他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莲花县教育局:0799-7221223 0799-7211955
县纪委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99-7221590
莲花县人社局:0799-7212610
本方案由莲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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