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办学情况的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师资配备,助推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面向本县中小学校开展2024年教师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本县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中小学教师209名。其中,面向本县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城区高中教师19名,面向本县城区小学和乡镇学校选调城区初中教师105名,面向本县乡镇小学选调县城小学教师35名、乡镇初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吉水县2024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报考小学岗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和高中岗位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持教师资格证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层次。
4.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国编教师需任教满5年。
2.“三定向”教师、“三支一扶”教师需在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
3.特岗教师需在乡镇学校任教满6年。
4.对调或绿色通道调入的教师在外县任教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5.原则上编制所在学段与报考岗位学段需一致。小学教师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小学和初中教师如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高中岗位;
6.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
②具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
③具有人社部门承认的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④具有人社部门承认的心理咨询资格等级证书。
7.报考时只报岗位,不报学校;报考同一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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