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卫健委五楼507室领取准考证。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时,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某岗位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全部入闱面试环节。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崇义县公办托育机构(托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现场应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五)公布名单
面试结束后,将在崇义县卫健委、崇义县教育局和崇义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
鉴于托育机构处于运营起步阶段,视入托婴幼儿人数开班情况,根据考试成绩,保育员(含管理人员)及保健员按同一岗位,以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保育员证的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健员证、育婴员(师)的顺序依次选岗;如遇资格证书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对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后3—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按该职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考察等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卫健委、崇义县教育局和崇义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考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并服从统一调配。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在聘用环节或试用期内出现缺额的,按照岗位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保育员(含管理人员)工资(含基础绩效)由县人社局参照我县幼儿园用人备案制教师工资初次核定的基数为财政保障资金,五险一金按照我县最低标准保障。保健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县卫健委:0797-3815685
县教育局:0797-3820316
(二)监督电话
县卫健委:0797-3823105
县教育局:0797-3815806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崇义县卫健委、崇义县教育局和崇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