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
⑤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⑥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提交《赣江新区中小学招聘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相关规定及要求: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对应学科的高考模拟试题。
3.计分办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采用无生试讲+提问,时间15分钟(10分钟无生试讲+5分钟提问)。试讲内容由考生在试讲当天现场抽题,备课时间60分钟。
3.计分办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现场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对象确定: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赣江新区政务网公示。如报名同岗位的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总成绩未达80分的不予录用。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逾期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和个人档案的,视为放弃资格。
4.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赣江新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未满5年离职者须退回所享受的新区人才政策所有补贴。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工作待遇
(一)享受新区正式在编教师薪资福利待遇,提供周转住宿。
(二)发放安家费3万元,根据学年考核结果分5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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