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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4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40分,高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
㈢考试时间:(见公告)
㈣考试地点:(见公告)
五、奖励加分办法
㈠先进个人:近三年内,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局表彰的加2分;获县教体局表彰的加1分。表彰类别指获得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德艺双馨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教学明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先进称号。
㈡优质课(含录像课):近三年内参加部、省厅、市局、县局教研机构组织的现场优质课比赛,获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省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1.5、1分;获市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县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0.3分(如设特等奖,则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一等奖视同二等奖,以此类推)。录像课比赛获奖加分按现场优质课奖励加分对应级别折半计算。
㈢奖励加分同一年中先进个人、优质课(含录像课)获奖分别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计入总分,不累积计算。
㈣以上奖励三年累计加分5分封顶。表彰奖励须同时提供文件、证书。
㈤先进个人加分和优质课(含录像课)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特殊加分政策
㈠在我县同一个乡镇村级小学或在复原中小学、余段中小学、布甲中小学工作满5年的加2分,从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㈤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七、公示制度及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19-2021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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