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在余江党建微平台、幸福余江等微信公众号下载);(4)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5)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
满足加分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退役军人报名时还须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2)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时还须提供资格证书;(3)具有余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报名时须提供所在行政事业单位盖章证明及近两年工资流水凭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诚信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12月下旬)
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街道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社区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居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其他基本常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鹰潭市情、余江区情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五)考察
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家庭背景、群众口碑、工作能力等,根据党员、群众反映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评价,进行多方面综合研判,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由各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入闱体检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得分成绩顺延递补。半年内若有岗位空缺,可按总得分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八)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考察(公示、体检)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街道服从岗位调剂且达到考区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有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纳入“三岗十八级”管理。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请在工作日拨打)
1.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0701-5885900
2.余江区邓埠街道办事处:17302599769
3.余江区龙岗街道办事处:17707019732
报名登记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余江区委组织部、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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