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吉安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广播电视记者3名,广播电视编辑4名,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广播电视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广播电视记者: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从业初级(助理记者)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在设区市及以上党报、广播电视台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广播电视编辑: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从业初级(助理编辑)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在设区市及以上党报、广播电视台工作2年(含2年)以上。
3.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从业初级(二级播音员)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在设区市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广播电视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从业初级(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在设区市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45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