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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渝水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调18人,其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3人;工业领域人员 5 人;乡镇财政所人员5人,乡镇文秘人员5人。岗位均为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也可报考,选调至我区后,可保留相应职级,但不纳入区管科级干部管理范围)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事业编制干部。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为面向渝水区外机关单位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新余籍公务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报考)。工业领域人员,乡镇财政所人员、文秘人员为面向渝水区外在编在岗的新余籍公务员(含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有干部身份的新余籍工作人员(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除外)。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户籍(含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的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一年以上。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专业要求见附件1);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已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月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4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地点: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310室,报名咨询电话:0790-6202501,网上报名邮箱:xjs622@163.com;工业领域人员、乡镇财政所人员、文秘人员报名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干部办(区政府机关大楼430室,报名咨询电话:0790-6241180)。网上报名邮箱:ysqgbb@163.com。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可先提供扫描件,于领取准考证前上交原件)。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即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盖章同意报考;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属于新余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
③属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属参公人员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主管部门证明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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