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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2-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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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吉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调剂上划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字〔2021〕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面向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范围

(一)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如下: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

大专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以下专业,其中大专:环境保护类(5208)、 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5504)、自动化类(5603);本科:化学类(0703)、生物科学类(071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0902)、林学类(0905)

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9日以后出生)

1

第一学历须为以下专业,其中大专:法律实务类(6805)、法律执行类(6806)、汉语(670201)、文秘类(6703);本科:法学类(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

(二)选调范围

县内在编在岗三周年及以上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医技人员)干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3.职务、技术职称为初级及以下;

4.近三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06年1月1日以后未经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

(4)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和确定人选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三楼),联系电话:7205808。

3.报名所需材料:选调人员携带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汇总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度考核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方式:报名点工作人员先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5.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5:1。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并对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公示七天。

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720580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796-5710355

县人社局      0796-5839855

七、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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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政策课程咨询:展鸿徐老师132070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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