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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2-05-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具体时间由二级单位确定后报学校人才办备案)。

  2.考核方式

  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取专业素质考核+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人才办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

  考核结束后,二级单位将考核合格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形成考核评价综合报告,报人事处。

  五、心理测评及体检

  人事处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通过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的相关情况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校报到后由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八、待遇

  1.引进人才的分类

  A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教授;

  B类:曾担任过硕士生导师的教授或学校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C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

  2.引进待遇

  (1)A类人才:特殊报酬(安家补助费)8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学校稳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1—1.2万元/年;薪酬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2)B类人才:特殊报酬(安家补助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学校稳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1—1.2万元/年;薪酬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3)C类人才:特殊报酬(安家补助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学校稳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1万元/年;薪酬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两年;工作期间,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务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36-2855978 (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6-2856171 (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四川民族学院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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