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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05-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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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5月6日起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gzhrss.gov.cn/)、宁都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du.gov.cn/)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19日(正常上班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511室)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②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把所需资料扫描上传至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ndrsjrsg@163.com)。资格审查时间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3.报名及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赣州市宁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1份,照片要求1寸蓝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研究生如未发毕业证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需加盖公章。

④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明;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日-2日(正常上班时间);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511室);

面试时间地点:地点设在宁都县城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1.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

2.说课

使用教材为普通高中现行高一、高二年级教材,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说课分值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考察。

4.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当某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予以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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