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监督、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修水县人社局:0792-7808691
武宁县人社局:0792-7705780
瑞昌市人社局:0792-4220201
都昌县人社局:0792-5223932
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
彭泽县人社局:0792-5666535
永修县人社局:0792-3222255
德安县人社局:0792-4334036
共青城市人社局:0792-4357191
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
柴桑区人社局:0792-6812185
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59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0792-8367173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组宣部: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三)属考务和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2-85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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