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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30人】

2024-08-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分数及内容: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能力(主要包含行测、公共基础),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宁都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du.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等事项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du.gov.cn/)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加试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它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面试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本县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92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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